1.目的:
为维护协会平稳有序发展健全反馈机制,避免突发事件上报不及时、处理不当给协会的名誉带来损害和经济损失,保证工作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制度。
2.适用范围:
本制度适应于协会秘书处各职能部门。
3.上报流程:
3.1一般工作汇报:指协会各部门员工日常开展有关项目工作、事务性工作汇报。
流程:员工→部门主管→分管副秘书长
要求:工作汇报以周、月报和日常口头汇报形式或钉钉、微信即时沟通。
3.2突发事件汇报:指可能对协会开展的项目工作产生影响或对协会的名誉造成损害,发生人员意外伤害或造成5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。
流程:责任人(关联人)→分管副秘书长→执行长
要求:责任人(关联人)在发生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汇报,说明前因后果。
3.3突发事件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造成5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。
流程:责任人(关联人)→分管副秘书长→执行长→理事会
要求:同3.2
4.说明:
4.1发生突发事件上报时限30分钟内上报到分管副秘书长,24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告。
4.2突发事件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,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。